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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建華牧師

慎思明辦

    各位弟兄姊姊,關於近月美國LA新曙光的事件,我有些看法給大家參考,作為一般信徒,如果問我應該站哪一邊,我只會站在神的一邊,而且要站立得穩。以下是我不站邊的原因:


(一) 不在其位 - 没有人授權我去查明真相。


(二) 對事件發生的時間、地點、人物,不夠知識和不夠資料,尤其有關美國非牟利機構制度的專業知識,(例如;美國公司法例、章程、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準則),和對美國新曙光的了解 (新曙光歷史,架構,管理制度、董事名冊,股東名冊、審計報告、董事會紀錄、銀行月結單、美國會友出席紀錄…等等。)


  而香港新曙光的運作是根據香港公司法、社團條例、會計準則和章程運作。


(三) 需要了解有關事工、國際、香港、與美國教會之間的關係,所有有關陳述、聲明 (包括影片,WhatsApp) 看完之後有問題需要找有關人士跟進傾談,才可得知真相。


(四) 公正原則 – 若與石牧師,譚牧師都有私人感情,不適宜介入去做判斷。法官審理案件,絕對不可以與控辯雙方有任何關係。


(五) 黎巴嫩事工財務報表的準確性最好是有審計師核查數字,對聖經的金錢觀,教會運作,需要有相當的認識,現時不宜做任何判斷。


(六) 信徒可以做的事是袖手旁觀?坐視不理?還是相信教會,相信在位的有能力處理好事件,請繼續為教會、石牧師和譚牧師代禱。


  「使人和睦有福了,因可稱為神的兒子」(太:9) 我們要慎思明辦、可討論件但不要論斷堅守崗位、禁食禱告、竭力合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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