榮耀的教會必能顯出神的榮耀,大有主同在的力量。
教會的意思就是指我們,包括每一名弟兄姊妹、領袖、牧者。所以要成為榮耀的教會,這不是一個人的事、不只是牧者的事、不只是同工領袖的事,而是關於教會內每一個弟兄姊妹的事。
「就如身子是一個,卻有許多肢體;而且肢體雖多,仍是一個身子;基督也是這樣。」(哥林多前書 12:12)
聖經用基督的身體來象徵教會,又以肢體象徵我們,寓意著我們都是來自同一個身體 – 耶穌基督。試想像,左右腳不協調的人,走路只會常常絆腳或東歪西斜,基本的日常生活也會過得甚為吃力、步步為營,又如何能快跑和學習不同技能,更難以外出工作。近日看到一則報道是有關有手眼與四肢協調問題的兒童,他們各方面都發育較慢,較正常的兒童遲學懂站立、步行,容易跌倒。而因為這類部份兒童的智力是正常的,他們這類狀況大多沒有被留意,而被誤解為發育只是稍慢。
由此可推論,肢體的協調與教會的興盛或衰弱有不可割斷的關係。既然神以肢體像徵我們,顯明了我們彼此合一調協、和睦同居的重要性,也是影響教會能否為主作更大工作的關鍵。故此我們要常常檢視我們作為基督肢體的,有否連於元首基督、有否順服在上權柄、常常以謙卑温柔彼此相待、包容和接納彼此的不同、強壯的顧恤軟弱的、各人忠心於主所交託的服事崗立,竭力合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。
神正等待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,不再作小孩子,得以長大成人,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叫身體漸漸增長,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。(以弗所書 4:13、14、16)。
讓我們各人常常謙卑到主跟前,被光照、得啟示、被轉化,同心合一建造榮耀的教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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